各位2011级函授学员:
你们好!欢迎您成为我院函授新学员!
按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学员被我校录取后,必须履行正式报到手续,经我院复审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及入校学习。经我院研究,现将2011级专升本函授学员报到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注册、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各位学员务必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学费、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寄往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我们收到学费、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等,审核无误后即视为学员注册、报名,并按实际注册、报名人数订购教材,安排暑假期间面授教学。
2、汇款方式:请大家务必通过当地邮局,并以邮政汇款的方式按时交纳学费、教材费等。学费1100元,教材费400元,杂费100元,以上共计1600元。汇款地址:陕西咸阳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教学办公室,收款人:刘鹏,邮编:712082。
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院说明原因,3月31日后仍不报到者,将视其放弃入学,我院将不在为其注册学籍。
3、信息采集:为了加强函授学员管理,了解学员基本信息,方便联系,请各位学员认真填写报到须知后面的“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函授学员信息采集表”,填好后沿虚线剪下,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免冠2寸同版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一张背面写清姓名、学号,学号可在本须知附件中查看,也可通过“西藏民族学院http://www.xzmy.edu.cn”→“教学机构”→“文学院”进入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主页,在“成人教育”栏中查询),一同寄往陕西咸阳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教学办公室刘鹏收。
4、考虑到异地办学,从广大学员的实际情况出发,经研究,每年寒假期间不面授,安排学员自学并做作业。每年7月、8月暑假期间,在拉萨安排面授,面授报到时,请携带“入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汇款凭证,我们将进行学员入学资格复审。暑期面授时间、地点我们将于
5、为加强函授教育管理,经文学院研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函授教育,努力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文学院主管领导:文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袁书会
办公室电话:029—33755949
手 机:13891025509
文学院函授班主任:刘 鹏
办公室电话:029—33755424
手 机:15929862898
文学院函授公共电子邮箱:myyuwen@126.com
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
附件2:文学院2011级函授学员名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