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宣传部(新闻中心)拟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通讯员队伍,负责各单位通讯报道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与人员
我校宣传报道工作由校党委直接领导,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通讯员队伍主要由宣传部(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各单位兼职通讯员、学生通讯员以及学生媒体记者组成。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确定本单位主管宣传报道工作的负责领导1人、通讯员1人,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通讯稿件,提供本单位新闻线索。请各单位将本单位负责领导及通讯员名单于3月25日之前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编辑部。
二、报送内容
1.各单位在落实学校关于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重点建设等重要决定和重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2.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中的新成就、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3.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师生员工对国际、国内重大社会活动和事件的反响;
5.校外获奖情况、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推荐材料;
6.其他消息。
三、上报要求
各单位通讯员要及时报送通讯稿件,报送文字稿时加送电子稿,文字稿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签;通讯稿件要注明供稿单位和供稿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联系。
各单位通讯员每周撰写1篇以上通讯稿件。稿件一般一事一报,主题明确,要素完整、语言规范简练。
四、奖励办法
通讯报道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新闻中心编辑部建立信息登记制度,每学期末宣传部新闻中心编辑室将对各单位上报稿件和采纳情况进行评比,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向全校通报。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将通讯报道稿件报送至宣传部新闻中心编辑部。
宣传部新闻中心编辑部电话:33755160
严寅春 E-mail:yych94@163.com;QQ:54488604
闵 黎 E-mail:287515204@qq.com;QQ:287515204
拉 多 E-mail:zyxuexi@qq.com;QQ:7537599
通讯员工作QQ群:58661343
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宣传部